梁雅兰

发表于2018-04-03 06:24

三、审议是否在志愿者公约中说明志愿者午饭问题

        1、提案原因:前期因此事馆内两位老馆员和新馆员发生严重争执,对馆内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考虑提出此问题,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2、提议内容

        建议在相应章程上说明新公民计划最初向资方提交的项目预算中没有午餐这个科目,因此无法向志愿者提供餐补,本服务原则上不提供午饭费用,各馆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例如平日原则上开馆时间是12点,如果未进食午餐可以延迟半小时解决午餐问题后再开馆值班,但午餐费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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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4 00:19:00 毅桦

    中午能吃口热的再值班确实是能极大地补充体力精力。但各分馆的现实条件不一样,由总馆统一补贴也不符合现实情况(确实是穷。。。)。如果分馆所在学校能解决是最理想的,如果不行,用团建费用购置微波炉是不是也可以?但我觉得,这确实是分馆需要各自处理的问题,总馆统一处置不合适。3馆长的提议是应该提前和志愿者讲明白,确实也是对总馆的提醒,这次11-15馆的招募中就已经说的比以前更清楚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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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3 12:44:43 王霞

    总之我认为是要说明,具体放在哪里说明还需要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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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3 12:28:08 左樵

    这个信息放在章程或者运营手册、岗位职责之类的规范性文件里有些文不对题,不如在分馆一览表中增加工作条件这个项目,明确空调、暖气、午餐等的有无。这样每个人报名前就对这个馆的信息有充分了解,也免得进来之后又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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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3 12:20:09 王霞

    补充内容:如执行长左老师所说“新公民计划最初向资方提交的项目预算中没有午餐这个科目,因此无法向志愿者提供餐补”这一条是不是要在相应的章程上标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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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3 11:57:40 王霞

    不好意思,我的表达不清楚,我是建议在《图书馆运营手册》或者《岗位职责》中增加此项内容。因为昨天比较晚,所以没有查阅详细的文件名称。而且您也提到别的馆也有学校一会儿提供一会儿有反悔的情况,我觉得午饭问题有必要提上议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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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3 11:28:34 左樵

    1. 微澜总馆没有志愿者公约这个文件,提案人所指是3馆制订的志愿者公约,各馆自己制订的文件,各馆有解释权和修订权,不需要总馆来授权。因此,我的理解,这个提案是向联席会议议员征求意见,而非请求审议。提案人想了解其他馆有没有遇到过馆员提出要求提供午餐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2. 说一下我了解的情况:首先,新公民计划最初向资方提交的项目预算中没有午餐这个科目,因此无法向志愿者提供餐补;其次,个别学校如汇蕾学校、博文学校黑庄户校区、金地学校、忠诚学校自己有食堂,而且校长比较慷慨,向志愿者提供午餐,有些学校则没那么慷慨或者校长自己权限较小,不能提供午餐。无午餐的分馆,基本上以提前午餐,或者值班时间弹性安排来解决午餐问题的。让人感动的是,1馆的安民学校本来答应提供午餐,执行1周后 学校反悔了,1馆志愿者没有一个因为这个原因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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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3 06:29:40 梁雅兰

    备注:因午饭问题解决办法出现纠纷的情况在各分馆中是否普遍?如各分馆大多已经有较为成熟的解决办法,建议该问题由提案人所在分馆自行酌情处理。当然由于我并不常参与图书馆一线管理和运营,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故此将提案贴出,供各位议员讨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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